這是狐狸從FB上看到朋友所分享的文章。

 

內容大意是:

 

「買三送一的促銷方式,到底是增加一杯飲料的量,還是減少一杯的價錢呢?」

 

Ray Sean Lin 買6送2,她的解讀是內含不是外加,也没錯呀!只是一般店家約定俗成的是外加,並不能說這老師是白痴或硬凹,只能說他很少買或是没買過。

 

邱暢文 嚴格來說,這確實不算是強詞奪理,因為從她敘述的角度來看,邏輯也符合商店給出的條件;這種情況下,我會選擇同意「顧客的主張」,看看是要改促銷的內容還是我也陪她一起玩。

 

Jeff Pu 買六送二,應該是買六杯後送兩杯;這位老師的理解應該是買六之後可以免費內扣兩杯的錢。

 

其實店家只要在最下面打上一排字,標明店家保有活動的最終解釋權。比較可以避免這種認知理解的誤會,爭議應該會小很多。

 

上面那是法律的專業,但卻不是行銷的專業。

如果要展現得是行銷方面的專業,應該具備的是「連意外都能成為幫助行銷」的能力。

 

邱暢文 應該說,行銷通常都會遇到計畫之外的狀況,掌握主動權是一種作法;但這種方式慢慢的會被能靈活接受後,並轉化為機會企劃方式捨棄掉。

 

 

大致上,面臨這個問題,首先思考的是「要不要接受顧客,進而達成買賣行為?」
 

等確定好,並且不會為這個選擇感到後悔時,那就找方法動手處理吧。

 

如果是我個人在遇到這種情況下,雖然和我思考方式的不同,但「與常規不同,不代表就一定是錯的。」
 

從邏輯思考上沒有問題,那麼狐狸會接受她論點,但不代表我會認同她的行為。

 

「您堅持所買的是六杯飲料嗎?」

 

「當然!」

 

「那再跟您確認一下,是您花錢從我們這邊購買飲料的沒錯吧?」

 

「廢話。」

 

「購買單價一杯為30元?」

 

「你是有完沒完啊?」

 

「好的,那我們達成交易了。」

 

把三杯飲料抽出來,將剩下來三杯交給她。

 

「一共是120塊錢,謝謝。」
 
「怎麼會只有三杯?」
 
「剛才您不是要我花60元,從您那裏買回飲料嗎? 依照您買三送一的原則,我取回三杯這樣沒錯啊!?」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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